渭南仲裁委員會
關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仲裁服務事項的公告
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、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、省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(jié)假期的通知》和《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》精神,渭南仲裁委員會(下稱“本委”)現就防疫期間相關仲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20年2月3日起,本委將全部接收郵寄的立案材料,避免當事人、仲裁代理人到我委及公共場所,以降低疫情傳播風險。
二、本委原定的庭審、調解、合議、質證等仲裁活動全部取消,具體時間另行通知。
三、如當事人、仲裁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正在治療、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參加仲裁的,可依法申請延期審理。
四、當事人或代理人有關立案的事宜,請先撥打電話(0913-2109801、0913-2109820)進行先期咨詢,經回復后再進一步安排后續(xù)工作。
五、當事人近期提交仲裁材料的,請選擇郵寄方式提交。本委郵寄地址,渭南市臨渭區(qū)勝利大街73號郵編714000.當事人確有緊急情況需要本委現場咨詢、辦理的,請?zhí)崆芭c相關工作人員預約,
六、在疫情防控期間,為了您與他人的健康,請所有來本委人員做好防護措施,佩戴口罩并配合可能進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登記、消毒、體溫檢測等在內的防疫措施。如有發(fā)熱等癥狀,請及時告知,以便工作人員采取相關措施。
渭南仲裁委員會
2020年1月31日